| 臨汾市金殿漢趙文旅研學康養研究院聯合會章程(摘要) |
| 2025-12-11 22:21:10 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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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本會是由致力于漢趙文化研究、文旅開發、研學實踐、養老敬老、養生康養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專家學者及從業者自愿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注冊地址設于臨汾市金殿鎮。本會立足臨汾金殿漢趙文化遺址核心資源,以推動文化傳承與文旅、研學、康養產業深度融合為核心使命,搭建跨領域協同發展平臺,助力鄉村振興與地域特色康養文旅品牌打造。
二、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挖漢趙文化中胡漢交融的歷史內涵與時代價值;搭建文化研究、研學實踐、文旅運營、養老敬老、養生康養協同發展平臺,規范行業發展標準,培育地域特色品牌;促進漢趙文化資源與康養產業市場化轉化,助力地域文旅康養產業高質量發展,增強文化自信與民族團結意識。
三、業務范圍
1. 組織漢趙文化遺址調研、歷史研究及成果轉化,編制研學課程、養老養生、康養文旅產品標準與服務規范。
2. 舉辦學術研討、行業論壇、研學線路考察、康養項目對接會等交流活動,推動文化與康養產業資源整合。
3. 共享行業政策、市場動態、研究成果等信息資源,提供文旅康養項目策劃、運營管理、人才培養等專業咨詢服務。
4. 開展漢趙文化公益傳播、養老敬老科普、康養技能培訓,提升從業者專業能力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5. 協調會員關系,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相關部門反映行業訴求與發展建議,推動行業政策落地。
四、會員權利
1. 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研學線路考察、學術研討、康養產業培訓等各類活動。
2. 共享漢趙文化研究成果、研學課程資源、康養項目運營經驗及文旅市場信息,優先獲得品牌宣傳與項目推介機會。
3. 享有本會重大事項表決權、理事會成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4. 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可提議召開專項工作會議。
5. 合法權益受本會保護,遇行業糾紛可申請協助調解。
6.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退會時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剩余會費。
五、會員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及行業規范,執行會員大會與理事會決議,維護本會聲譽及合法權益。
2. 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如實提供研究成果、康養項目數據及運營信息。
3. 堅守誠信經營原則,杜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損害消費者權益及破壞文化遺產的行為。
4. 按規定時限足額繳納會費,支持本會開展公益文化傳播與養老康養行業公共服務。
5. 接受本會的行業評議、監督管理及資質審核,配合完善會員信息備案。
6. 不得利用本會名義從事違法違規或損害行業利益的活動。
六、組織機構
1. 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召開1次,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可召開,決議需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2. 理事會為執行機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負責籌備會員大會、執行大會決議、審批會員入會與除名等日常工作。
3. 設立康養產業專業委員會,由康養領域專家、企業代表組成,負責制定康養產品標準、開展行業調研、推動康養項目合作。
籌備組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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